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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部分工程项目违反全市建筑施工专项安全生产
时间:2021-06-2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6月23日,我局在巡查检查中发现,鄞州区2个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无视政府监管部门停工整改自查自纠要求,仍擅自施工作业。现对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建设主体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第三季度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扣除总分5分;责令其立即停工施工作业,全面自查整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由鄞州区住建局约谈涉事企业,并负责此2个工程项目的安全复查工作和复工决定。

涉事工程项目及其参建主体:

一、东部新城核心区E-1#、E-9-a#地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