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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21〕56号
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委网信办,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为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长租公寓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建房函〔2021〕85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21年8月起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整治情况填报至《整顿规范情况表》和《整顿规范情况明细表》(附件2、3、4、5、6、7)并上报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市级主管部门于2021年8月起每月10日前将表格汇总反馈给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联系人:刘丁嘉;联系方式:89187549;电子邮箱:1607499269@qq.com

市委网信办联系人:陈华军;联系方式:89186615;电子邮箱:764603717@qq.com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系人:廖永杰;联系方式:89284663;电子邮箱:295638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