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口岸〔2020〕13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第三方机构审计等程序,已确定2020年度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企业(机构)名单及拟补助金额,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