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

委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工作,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予以公布。委机关各处(室、局)要严格按照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须程序,做好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