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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
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市社保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贯彻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我市公立(含参照公立)医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