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培训会上获悉,一季度,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255.48万票(件),进出口额3.85亿元。
2018年7月,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第三批),以昆明“一区两中心”(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区域开始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体系及监管场所,云南跨境电商正式起步。2020年1月,六部门下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红河、德宏列入试点范围,云南省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的地区增至昆明、红河、德宏等地。2020年4月,中国(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第五批)。截至目前,昆明、德宏、红河三地可开展跨境电商直邮直购(9610)、保税网购备货(1210)两种模式,其他具备海关监管的区域可从事跨境电商直邮直购模式(9610),全省跨境电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云南省通过做规划、搭平台、育主体、抓试点、拓市场等举措,有效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据统计,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1319.47万票(件),进出口额13.53亿元,是2019年的13.13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中,直邮直购进出口(9610模式)963.85万票、货值8.78亿元;保税网购进口(1210模式)1.72万票,货值671.67万元;国际邮快件进出口(8639模式)小包总数355.62万个,货值4.68亿元。
会议要求,云南要融入大局,抢抓机遇,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切实把跨境电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政府部门要结合RCEP签署的战略契机,深入做好政策学习、研究、运用、扩展、运筹等五篇文章,牵头组织政校企联动、梯队式培育跨境人才队伍,通过人才孵化、加快跨境电商集聚,推动自贸规则的研究利用与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齐头并进;阿里、京东等龙头企业要按政企合作协议,深化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务实合作,落地跨境电商核心资源,以云南为基地,积极抢占南亚东南亚市场;本地电商企业要充分利用云南省与东盟各国的地缘优势和长期形成的跨境客商资源,找货源、拓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