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饿了么和美团纷纷被传对商家采取“霸王条款”。据媒体消息,7月温州市近20名饿了么商家联名对饿了么进行举报,投诉平台方对商家采取“霸王条款”。
据相关媒体消息,因为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温州饿了么平台的“姜仔鸡黄焖鸡米饭”、“川湘菜馆”、“CBB炸鸡”等20户商家便被饿了么强制下线,禁止其正常营业,目前这些商家已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而又有一则消息浮出水面,商家在温岭投诉美团的举报信中提到“霸王条款”。举报信中提到,疫情后期,台州市为拉动疫后消费而举办的“千店万铺连一家,全民促消费活动”,通过美团、大众点评App向居民发放消费券,却被美团当作“逼独”工具。“我们本指望通过消费券能过多提升一些订单量,但美团却联系我们说,如果要参加消费券活动,必须下架其他平台。”
此前,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被法院立案。8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信息称,饿了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美团外卖告上法庭。民事裁定书显示,此案于5月21日立案。7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饿了么提出诉讼请求称,要求判令美团外卖立即停止诋毁饿了么商誉、虚假宣传及对商家采取威逼手段、迫使商家使用美团独家服务等行为,并向美团索赔100万元。
这个“霸王条款”是什么呢?
美团与饿了么的竞争乃至矛盾由来已久。
近年来的在线外卖江湖,饿了么与美团几乎平分“天下”,但一山不容二虎,“两虎相争”呈越发升级的态势。与几年前相比,在线外卖平台不再是依附于 商家的存在。尤其是今年疫情以来,由于堂食量急速下滑,外卖销量几乎决定了许多商家能否继续生存下去,这导致原本就已占据强势地位的在线外卖平台话语权进一步增强,用商家的话来说就是“要我们求着他们”。
据了解,阿里通过收购合并在本地生活进行布局,各个板块之间的融合还需一定时间。当然步伐也是很大的。
另外一边,美团也并非高枕无忧,2018年美团点评香港上市并启动Food+Platform大战略,以“吃”为核心,开启了覆盖餐饮外卖、休闲娱乐、生鲜零售、酒店住宿、旅游出行等本地生活服务领域的全面布局。
外卖平台独家协议由来已久
一开始,饿了么在外卖市场一家独大,当美团外卖逐渐威胁到自身地位时,便推出了“战略合作”,其中就包含独家协议,来阻止商家入驻美团。
去年,饿了么因为美团强行逼迫商家签署独家协议,把美团举报到了监管部门,通过调查,2019年3月20日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美团外卖代理商罚款25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禁止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尽管直接针对的是集中促销期间的“二选一”,但是无论是集中促销期间还是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二选一”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工商总局对集中促销期间的“二选一”说不,也可以说明外卖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有悖商业道德。“二选一”是这样发生的
外卖竞争从“皮肤大战”变成贴身肉搏。先是美团被饿了么起诉不正当竞争索赔100万,又是饿了么遭到商家联名举报,美团要求商家与美团“独家合作”,不得上线饿了么等其他外卖平台,否则就取消补贴、增加扣点,甚至直接下掉。
先是80余户商家联名举报美团,饿了么起诉美团不正当竞争;而同一天传出20户商家联名举报饿了么。双方都在控诉对方“二选一”消息人士透露,由于美团在温岭占据优势地位,目前已有200多个商家被迫停止了与其他外卖平台的合作。
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有竞争是好事,正因为有竞争,消费者的福利才能越来越好。任何一个领域,都不应该被某一家所吞吃,如若出现绝对的垄断,那么受害的一定是商家和消费者。“霸王条款”对商家的危害
对于饿了么与美团这类平台而言,商户签约独家有助于形成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尤其是那些高品质的商家,一旦签了独家,对平台的经济效益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对用签了独家的商户来说,是弊大于利,签约独家之后,抽佣扣点相较于非独家会降低几个百分点,也可以享受更多的活动流量入口,但是只有一个平台,对商家来说损失很大。每个区域的平台市场份额都不一样,有些店铺美团销量好也不意味着饿了么销量好,盲目的签独家反而会切断自己的外卖市场。
商家遭遇“二选一”可起诉
不管哪个举报信都指出,外卖平台的行为已严重触犯《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滥用市场滥用权力,扰乱市场秩序。
在互联网行业没有“老二”,美团与饿了么被传的商家“二选一”?
所谓“二选一”,简单来说,就是商家必须只为一个外卖平台服务,即美团、饿了吗“二选一”!依据流程,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也只能了解情况,并调查取证,然后约谈平台方,根据情节轻重做出警告或者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不能影响平台的政策经营。
当然,如果商家遭遇竞对协议等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维权。据悉,其中第五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订立限制竞争协议、设定交易规则或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排除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经营活动,平台内经营者以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规定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要认定“二选一”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先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又涉及到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其二是没有正当理由。因此,在赵占领看来,要认定饿了么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能比较困难,门槛很高。
据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电商发布提醒,一旦商家碰到电商相关纠纷案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等结合高院相关指导意见,相信法律定能给市场给商家以及消费者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当然也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更希望接下来能看到外卖市场的良性竞争,而不是动用“非正常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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