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培训会上获悉,2021年第1季度,云南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255.48万票(件),进出口额3.85亿元。
云南省商务厅厅长赵瑞君表示,跨境电商作为全球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在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和减少交易成本,加快重构全球生产链、供应链、贸易链、价值链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正成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在疫情背景下表现更加明显。
据了解,2018年7月,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第三批),以昆明“一区两中心”(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区域开始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体系及监管场所,云南跨境电商正式起步。2020年1月,六部门下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红河、德宏列入试点范围,云南省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的地区增至昆明、红河、德宏等地。2020年4月,中国(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第五批)。截至目前,昆明、德宏、红河三地可开展跨境电商直邮直购(9610)、保税网购备货(1210)两种模式,其他具备海关监管的区域可从事跨境电商直邮直购模式(9610),全省跨境电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云南省通过做规划、搭平台、育主体、抓试点、拓市场等举措,有效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据统计,2020年云南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1319.47万票(件),进出口额13.53亿元,是2019年的13.13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中,直邮直购进出口(9610模式)963.85万票、货值8.78亿元;保税网购进口(1210模式)1.72万票,货值671.67万元;国际邮快件进出口(8639模式)小包总数355.62万个,货值4.68亿元。
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冯震介绍说,云南跨境电商2021年将重点任务抓好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抓顶层设计,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二是抓线上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抓线下园区建设,推动监管场所提质增效;四是抓招商培育,壮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五是抓政策落实,形成跨境电商发展高地;六是抓专项行动,提升跨境电商发展水平;七是抓考核评估,压实各级各类工作责任。
赵瑞君要求,云南跨境电商发展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跨境电商的责任感紧迫感;云南的跨境电商要融入大局,抢抓机遇,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切实把跨境电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张月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