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审核,征求相关部门联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推动经济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质量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新型工业化类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