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住建领域的探索实践和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技术支撑作用,决定成立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在住建领域从事物联网、机器人和无人设备研发应用、智慧城市管理、智能建造、智慧住区、工程辅助设计、智能工程造价、农房农污智慧管理、智慧施工安全管理、智能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人工智能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本人自愿,健康状况良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