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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各地经信部门组织发动拟申报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见附件1、附件2)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于10月27日前完成初审和行文推荐。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企业(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其他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各地经信部门组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见附件4)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上传有关佐证材料,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审和行文报送。

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