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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
时间:2025-08-2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推荐各项工作。现对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1.广泛动员组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转发申报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创新能力基础、有申报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积极性。

2.完善申报服务。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申报政策咨询、系统推介、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都能顺利提交申报资料。项目申报方式、具体申报要求、指南内容查询、申报事项咨询等信息,均参照省科技厅通知(见附件)。

3.严守科研诚信。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科研诚信和伦理审查,确保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并按约定开展成果专利转化。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项目可行性报告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