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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2025年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浏览次数:

相关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要求,现开展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导航项目应重点围绕我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体系,即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等3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现代健康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一批新兴和未来产业群;

2.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信用良好;

3.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导航路径可行、预期取得的绩效指标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良好;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当包括可量化考核的知识产权、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增长性指标;

5.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提供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6.申报单位应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

7.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一定数量的专利;

8.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

9.申报单位与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管理规范、资信良好、具备一定专利导航项目实操经验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专利汇总表(附件2);

4.2024年专利工作经费投入清单;

5.专利工作制度;

6.有合作服务机构的,提供服务机构在业务经营水平、专利导航项目实操经验等方面的的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包括专利工作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等);

8.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