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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数字新技术融合应用场景申报的通知 甬数经数智〔
时间:2025-03-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甬经信综〔2024〕108号)等文件精神,加速数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城市数智化转型发展,决定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数字新技术融合应用场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的重点方向为人工智能、工业数据要素、万兆光网、5G-A,北斗及量子信息、区块链、数字孪生、元宇宙、新型通信技术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制造、商贸、金融、农业、港航、文旅、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工业数据要素、万兆光网、5G-A,北斗等数字新技术。

已在甬经信综〔2024〕108号文件中明确由其他政策条款支持的场景,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应用场景建设的技术服务供给方。

(二)申报项目应已建成运行,且在我市范围内应用,建设起始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项目应为非政府投资类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在场景建设、技术路径、效益推广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创新示范性,能够体现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