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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宁波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技术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7-1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政策标准制定、行业培训、技术评审、决策咨询及质量论证评估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荐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技术专家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二)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

(三)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专业国家级资格证书,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特殊专长;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需要,正常参与组织开展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类别

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幕墙工程、隧道工程等。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宣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