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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方案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探索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关于探索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甬科资〔2025〕49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召开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方案答辩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答辩时间:4月24日(周四)上午8:45

(二)答辩地点:宁波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3楼(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3幢)

二、任务要求

(一)榜单公布。榜单的共性指标为:

1.市科技局开展科技信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每季度根据评价结果顺序推送一批“甬科企”名单,视工作进度可增加频次、数量。申报主体须确保“甬科企”名单企业当年度获得贷款数量不低于1000家,实际放款金额不少于30亿元。

2.向企业收取的单笔贷款利率、贷款担保费(保费)等年化融资成本合计不超过该贷款金额的4%。

3.保险、融担等机构应在贷款本金逾期之日起90天内,完成资金补偿工作。

4.申报主体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集中化经营和管理。

5.对于放贷企业数量、实际放款金额未达标的收回全部补助资金。

(二)揭榜方要求。

揭榜方可由银行、保险、融担等各类金融机构以独家或联合体等方式作为申报主体,通过公开答辩,遴选确定1个最优方案。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探索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新机制的实施方案》。

(三)申报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