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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
时间:2025-02-2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发布的《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科研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现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报告主体。各省属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及课题的单位。

2.报告内容。以国家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研究形成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相关机构设置与职责、制度建设与管理、培训与宣传、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