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科技局,管委会经信部门、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4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上报的原则上将不予推荐。
请各地经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后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材料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