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7〕145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复核,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80 家企业通过节水型企业创建验收,拟确定为宁波市节水型企业(第十三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