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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甬财
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4〕48号)和财综〔2024〕15号精神,现就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7240万元(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8。各地收到上述资金后,收入列报2025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按用途分别列报2025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11配租型住房保障”、“2210113城中村改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