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商标〔2021〕168号)和《宁波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指引》(甬市监知运﹝2022﹞136号),经实地验收,现将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双峰香榧、奉化雷笋、奉化曲毫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后续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