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3件,宣布失效5件,其余16件继续有效,并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