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向社会
时间:2024-08-07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对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3件,宣布失效5件,其余16件继续有效,并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