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实际情况,我局对《宁波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
请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