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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象山县渔业局,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

为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方向)等5个专项工作任务和财政部下达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别制定了《宁波市2024年渔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宁波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