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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和林业工程职称评
时间:2024-08-0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230号)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和林业工程有关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和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学历和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任职资格的资历和社保缴纳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申报评审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和林业专业的工程师;申报评审推荐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和林业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审核推荐的范围包括: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和林业专业的正高级工程师。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宁波市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其中,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在省评价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作局部调整,请以《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为参照。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首页“个人用户登录”,输入本人的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平台首页“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职称类别对应选择2024年度相关专业评审申报计划,其中,申报测绘地理信息类工程师的人员请选择“2024年度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类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2023年未通过评审,且2024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完成审核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推送。单位账号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相同,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平台首页“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3.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