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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外国人聘用单位,各相关方:

为积极落实“一号改革工程”,助力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和城市国际化,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有关要求,对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有关事项作进一步优化如下:

一、开通长三角区域高端人才转聘绿色通道

长三角区域其他城市已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外籍人士转聘至我市,在劳动(聘用)合同期限内,原则上给予工作许可期限不低于前次获得的许可期限,并依申请提供快捷办理绿色通道。

二、简化工作许可材料文书认证要求

符合《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有关规定的来甬工作外国人,准备工作许可所涉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时,只需办理所在国经授权的外事部门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替代领事认证,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

三、积极深化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服务

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一件事”工作机制,开展外专、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联合审批,用人单位可为受聘外国人在线同时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延期业务,缩短两证办理时间。

四、有条件扩展工作许可材料“承诺”“容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