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各相关市级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32号)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们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此项资金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支出时根据资金用途相应列报2024年“2081104残疾人康复”、“2081105 残疾人就业”、“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预算科目。下达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2960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科目,此项资金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上述资金预算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县、市)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分解表(详见附件2、3、4)一并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各区(县、市)财政、残联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残疾人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彩票公益金)
4.宁波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单位) |
合计 |
其中 |
一般公共预算 |
彩票公益金 |
合计 |
1167.00 |
578.00 |
589.00 |
海曙区 |
112.64 |
72.98 |
39.66 |
江北区 |
99.84 |
35.66 |
64.18 |
镇海区 |
54.35 |
31.42 |
22.93 |
北仑区 |
78.62 |
50.25 |
28.37 |
鄞州区 |
161.36 |
91.81 |
69.55 |
奉化区 |
59.41 |
37.71 |
21.70 |
余姚市 |
102.32 |
63.38 |
38.94 |
慈溪市 |
176.23 |
73.95 |
102.28 |
宁海县 |
105.46 |
50.15 |
55.31 |
象山县 |
166.51 |
70.43 |
96.08 |
高新区 |
0.26 |
0.26 |
0 |
康复医院 |
50 |
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