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分配补助金额 (万元) |
海曙区 | 1.7 |
镇海区 | 0.5 |
奉化区 | 1.6 |
慈溪市 | 12.7 |
象山县 | 6.5 |
合计 | 23 |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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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118〕民政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宁波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宁波市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 | 23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23万元 |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1.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考虑最低生活保障等行政性给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 4.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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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标准实际到位率(即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之比) | ≥95% | |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对申请享受救助待遇的救助对象开展综合能力评估的覆盖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当年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含纳入轮候机制) | 应纳尽纳 | ||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人数与入住的失能老年人人数的比例 | ≥2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95% | ||
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两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率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的知晓率 | ≥95%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政策实事的满意度 | ≥90% |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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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118〕民政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宁波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宁波市民政局 | |
区(县、市)财政部门 | 海曙区财政局 | 区(县、市)主管部门 | 海曙区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总额 | 详见该文件附件1 |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详见该文件附件1 |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1.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考虑最低生活保障等行政性给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 4.引导地方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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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标准实际到位率(即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之比) | ≥95% | |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对申请享受救助待遇的救助对象开展综合能力评估的覆盖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当年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含纳入轮候机制) | 应纳尽纳 | ||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人数与入住的失能老年人人数的比例 | ≥2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95% | ||
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两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率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的知晓率 | ≥95%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政策实事的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