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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儿童友好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消〔2023〕15
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湾新区、高新区经信部门:

根据《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82号)文件精神,发挥我市制造业产业优势,发展儿童相关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儿童友好产业生态链,助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儿童友好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宁波市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生产文具、婴童用品、玩具等儿童相关产品

2.确保所提供产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1)按照严格的标准生产儿童相关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近5年不得出现产品安全事故;

(2)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生产功能性更强的儿童相关产品,积极研发适合特殊儿童需求的产品;

(3)产品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4)对儿童相关产品实行全面跟踪服务,服务质量获得相关认可;

(5)在相关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宣传中设置有针对产品材料、儿童注意事项的说明及处理方式,不会对儿童精神、心理或身体造成伤害。

3.创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

(1)企业选址应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现行的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建设,避免对儿童生活、学习、娱乐等成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儿童和员工的安全;

(3)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推广节能减排措施。

4.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1)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假期政策,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