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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评价验收结果的通知 甬建发〔2024〕12号
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考核验收办法(试

行)》相关要求,在各地主管部门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通过实地勘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海曙区古林镇茂新村等11个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对象开展了评价验收,对2023年度通过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验收且符合农房改建各项要求的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等24个村庄同步认定为我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并根据农房工业化创建要求及各地实际情况,决定取消鄞州区横溪镇金峨村等6个试点创建项目,现将村庄项目名单公布如下(同类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一、农房改建示范村评价名单

(一)评价为优秀的村庄(5个)

海曙区(1个):古林镇茂新村;

鄞州区(1个):姜山镇走马塘村;

奉化区(2个):萧王庙街道林家村、溪口镇三石村;

慈溪市(1个):观海卫镇宓家桥村。

(二)评价为达标的村庄(6个)

江北区(1个):甬江街道外漕村;

奉化区(1个):西坞街道余家坝村;

慈溪市(1个):周巷镇周西社区;

宁海县(3个):一市镇牛台村、黄坛镇联溪村、深甽镇溪滨村。

二、农房改建示范村认定名单

海曙区(2个):龙观乡龙谷村、鄞江镇光溪村;

江北区(2个):慈城镇毛岙村、洪塘街道洪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