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科外〔2024〕
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人才,支撑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人才引育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甬科外〔2022〕9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不可申请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

(三)申报单位与海外工程师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协议),2023年度在甬累计工作时间应在两个月以上(以海外工程师出入境记录为准);

(四)企业实际支付海外工程师2023公历年度的劳动报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

(五)自2010年我市实施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以来,同一家聘用主体对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至多获得年薪资助两次,如已达两次,则不可再申报;

(六)同一名海外工程师如申报过2023年度外国专家项目市级经费资助的,不能参加本次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项目申报。

二、申报开展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进行在线申报。登录后,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海外工程师”在线填报单位信息、海外工程师信息、出入境明细、年薪支付明细、绩效统计等内容。

2.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申报,会同属地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在线打印生成《2023年度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汇总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附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行文内容应包含审核结果、区(县、市)级财政资助金额及兑现时间。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资助名单并函告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助资金。

4.各地在收到市级财政资助资金后向相关企业作资金拨付。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海外工程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出入境签章记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