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根据《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甬金管〔2021〕2号)、《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甬金管〔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政策补贴申报工作。请各机构对照《实施细则》,认真梳理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业务,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材料(所需材料请认真阅读附件表格填报说明,所有材料盖章后全彩扫描为pdf格式)。对上一申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未申报业务本次可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