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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笺〔2023〕
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文件要求,近日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及材料下载见工信部网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3559bd820fba409fa5ea9eaeaccf34ca.html)。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宁波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