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宁波发展争先进位(开放提升工作)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