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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标志性阵地窗口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甬民
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打造具有宁波辨识度的社会组织阵地品牌,现就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标志性阵地窗口申报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打造10个社会组织标志性阵地窗口,主要面向规模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其中:行业协会商会5个、社会服务机构3个、基金会2个。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自律机制,较大的行业及社会影响力,在同类社会组织中有较强的代表力、聚合力、联系服务能力、资源整合分配力,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发挥明显,其中行业协会商会一般要求会员规模不少于300(家)个。申报单位应拥有固定、有效、自主使用和装修权限的展示场地,配备多种展示设备,地理位置方便,展示面积充足,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以上、省级品牌社会组织或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优先。

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

1.未参加年检或年报的;

2.年检不合格(慈善组织未年报)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3.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