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要求,经各地经信部门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初审、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拟评定宁波市江北区力传感器特色产业集群等3家集群(见附件)为2024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