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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各市级财险承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农〔2023〕29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机构资格要求

宁波辖区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市级财险承保机构。

二、遴选内容

1.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标的险种经营资格;

2.试点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承保机构。(详见附件)

三、遴选提供资料

1.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基本情况;

2.承保机构农业保险创新服务方式介绍;

3.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经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