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等文件政策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现决定:
一、对《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7〕80号)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