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的通知 甬市监知运〔2023〕365号
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相关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2022年立项的专利导航项目将于2023年12月31日实施到期。项目验收通知如下:

一、验收资料

(一)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立项通知(甬市监知运〔2022〕460号)和合同的复印件;

(三)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目标及成果形式的完成和运用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实际支出和合同存在较大差异的需说明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他说明等;

(四)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等目标、成果材料,成果运用及效益证明材料(根据合同/项目申报表/五、项目预期目标、成果形式和成果运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