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