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40号),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一致,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规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