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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立项建设的
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相关精神及年度建设任务安排,2023年8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开展评审,按照相关程序,经专家组讨论,现将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或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618号,邮编:315010,电话:0574-89186926、0574-89187039。
附件: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亩) 计划投资(万元)
1 2023年象山县丹东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0.1120 3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