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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人员社保补贴和2023年上半年
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文件精神,下列单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联系电话:0574-8958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