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23〕43号)精神,申报对象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评委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短信通知。
二、面试地点:
海曙区柳汀街557号宁波人才大厦5楼报告厅。
三、面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