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绿色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绿制〔2023〕76号),经企业、园区申报,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初审推荐,我局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现将拟确定为2023年度宁波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