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相关载体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申报对象要求、方式及流程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企业须于8月20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省级众创空间:请于8月15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盖章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
(二)区(县、市)推荐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