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建筑市场总站,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建筑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建设施工领域全员安全素养提升,根据省建设厅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23〕3号)和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波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23〕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以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广泛凝聚建筑业安全发展共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防护技能,为我市“打造一流城市,跻身一地方队”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重点活动内容
2023年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活动。
(一)市本级
1.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等形式,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召开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启动推进会,通报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体情况,部署“安全生产月”总体工作。
3.召开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暨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
4.召开建设施工高处坠落应急救援演练,提升高处作业事故险情应急处置水平。
5.动员建筑业企业制作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短片,并进行展播。
6.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7.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大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规文件宣贯。
8.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二次督导检查。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
1.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党组(委)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的集中学习。
2.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推进会,创新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会。
3.结合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地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施工项,推动隐患闭环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