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旨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并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福建能力、构建良好信息化发展环境及保障措施五方面44项重点任务,明确指出要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实现全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2.9万亿元以上。
《工作要点》明确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稳步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物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数据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建设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推进部门数据资源专区建设,加快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全年依托省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推出不少于30个应用场景,推动构建数据流通体系,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有偿服务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的管理机制、定价机制等。
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加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能级提升。指出发展壮大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应用等千亿产业,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实现全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2.9万亿元以上。
在强化数字福建重要能力方面,指出加强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高端芯片、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积极争取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项目落地福建;加快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安全保护平台建设,优化提升大数据融合与建模应用。
在构建良好信息化发展环境方面,要求营造开放健康的数字生态,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在创新创业、产业转型、人才引育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提升数字治理水平,健全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明确界定平台责任;加快数字丝路建设,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升级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打通跨境贸易全链条服务,提升口岸数字化监管和作业能力,搭建关税政策智能服务平台。
《工作要点》还在管理机制、发展评价、资金投入、人才支撑方面明确了诸多保障措施。比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全省新基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修订完善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规范,研究制定数字福建发展评价和省数字政府能力评估、省数字经济发展评估等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