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日前,我市正式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提高现代化水平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58号),就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加快商贸流通集约化发展、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加强商贸流通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市场运行保障能力、改善市场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意见16条具体措施。商贸流通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和神经,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市商贸流通业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拉内需、促消费的作用,为保证经济平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流通规模持续扩大,2015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49.6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取得增速12.1%,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市场流通格局日趋完善,城市商业综合体快速发展,社区的商业网点不断拓展,农村流通设施明显改观;现代流通方式进一步发展,连锁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幅提高了流通的效率。但仍然存在着传统商贸业转型发展不快、流通成本偏高、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与短板。此次《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电子商务、商贸物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将得到加快发展;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商贸业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商品市场和商贸基础配套设施将更加完善;信息化与应急调控水平将有效提高;市场秩序、商务信用将更趋健全。同时,《若干意见》还带来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策,如:2017年底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免税政策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的用地需求等。 流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