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商资讯 > 聚焦宁波
宁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行动 2035年106个小城镇全面达标
时间:2020-03-12 浏览次数:

  3月11日从市美丽城镇建设办获悉,《宁波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已于日前发布,并全面启动,旨在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到今年年底建成15个美丽城镇;2022年,建成40个美丽小城镇;2035年106个小城镇全面达标。
  按照《计划》,我市将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提供宁波样板。
  《计划》提出建设的主要目标为:以全市所有建制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尤其是承载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平台的乡镇(街道)为主要对象,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推进106个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
  其中,2020年起至2022年年底为全面创建阶段。到2020年年底,在所有小城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15个左右小城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到2022年,40个左右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初步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使美丽城镇成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突破口。到2035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2023年至2035年为巩固提升阶段。这一阶段,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市106个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我们将深化‘三服务’工作机制,组建美丽城镇建设专家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服务和组团帮扶等活动;继续实行对口帮扶机制;深化驻镇规划师制度,以县为单位推行美丽城镇建设首席设计师制度。同时强化督查评价和要素保障,以促进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市美丽城镇建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将在第一时间删除!